新《公司法》下如何办理减资?附操作流程
2024-01-30 16:19
发布于:广东省
在新《公司法》的修订中,企业们最关心的条款是关于注册资本五年内实缴的规定。
根据新《公司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是指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全体股东需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公司成立之日起的五年内将认缴的出资额缴足。如果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股东出资期限有其他规定,那么以其规定为准。
而根据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对于在新法施行前已经登记设立的公司,如果出资期限超过了新法规定的期限,除非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有其他规定,这些公司应逐步调整至新法规定的期限内。对于出资期限和出资额明显异常的情况,公司登记机关有权依法要求其及时进行调整。具体的实施办法将由国务院进行规定。
不少公司已经迫不及待地
前来咨询如何减少注册资本
那么
具体应该如何操作呢?
一、公示系统减少注册资本公告步骤
❖1、进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苏)https://js.gsxt.gov.cn/index.html,点击“企业信息填报”。
❖2、选择一个登录方式登录。首次登录的用户选择“联络员注册”,已经注册的用户直接登录。
❖3、选择“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填报”。
❖4、填写公司相关信息后点击“保存并公示”。(备注:股东会作出决定后应在30日内进行减资公告)
❖5、提交后至查看页面可查看详情。
至此,减资公告申请流程就全部完成,等45天公示期结束后,就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减少注册资本的变更手续啦!
二、减少注册资本提交材料规范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
❖3、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修正案,并由公司法定代表人在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修正案上签字确认。
❖4、公司债务清偿或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5、仅通过报纸发布减少注册资本公告的,需要提交依法刊登公告的报纸样张。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变更登记。已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布减少注册资本公告的,可免于提交减资公告材料。
❖6、已领取纸质版营业执照的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
注
1、名称冠“江苏”的公司,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如减资后低于1000万元,需同时申请变更公司名称。
2、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对公司注册资本有最低限额规定的,减少后的注册资本应当不少于最低限额。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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