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注册公司可以变更股东的时间视情况而定。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变更没有时间限制,但需要征得其他股东一半以上的同意。若为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为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变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当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就其股权转让征得同意。其他股东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半数以上其他股东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公司股东变更所需资料有哪些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公司盖章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原股东会决议;
4.股权转让协议书;
5.股权向公司股东以外转让的,还应提交新股东会决议;
6.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章程;
7.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8.视出让方及受让方资格的不同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9.原营业执照正副本。
三、公司股东变更流程详解
1.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工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2.工商部门审查申请材料后,符合法定条件的,应当给申请人发放《登记决定通知书》;
3.申请人凭借《登记决定通知书》到发证窗口换取《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
4.完成变更登记并备案。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