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2024年第二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和《河北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规定,为推动我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加快创新发展,现组织2024年第二批河北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企业范围
按照《细则》规定,有效期内的河北省创新型中小企业自愿申报。2021年度河北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未通过企业、申报2024年第一批河北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未获得认定的企业本批不得申报。
参评企业应在高新区工商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同时近三年未发生过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企业申报要求
企业申报采取线上填报与线下报送相结合方式,线下与线上数据应保持一致;企业需登录河北工业企业服务平台()--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板块完成申请填报,并依据省厅通知要求规范制作纸质认定申报书一式三份(含申报表、相关佐证等),加盖公章后报送至高新区经济发展局综合二科(地址:裕华区秦岭大街116号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0楼),截止时间为8月6日。
附件1.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2024年第二批河北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附件2.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河北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高新区经济发展局
2024年7月22日
(联系人:杨梦姣 联系电话:859626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