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第一个设立法院和检察院的开发区要来了
(来源:网站编辑 2024-10-05 2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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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初,来自官方渠道的信息显示,最高检、最高法已分别批复同意设立西咸新区人民检察院、西咸新区人民法院。最新消息是——2024年4月26日,经西安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批准设立陕西西咸新区人民检察院。
这意味着,进入西安全面代管时代的西咸新区,将成为陕西第一个设立检察院和法院的开发区。西咸新区人民检察院,这名称虽然和行政区检察院高度相似,但其实,是西安市人民检察院的派出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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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想成真,好事成双从2002年西安、咸阳两市签订了《西咸经济一体化协议书》以来,西咸新区已经经历了多次较大的管理体制调整。此番设立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可以追溯到2017年。
为了破除行政壁垒限制,2017年初,西咸新区划归西安市代管。当时媒体就有报道,西安市中院有意逐步推动西咸新区设立人民法院。2021年,西咸新区交由西安市全面代管,自此,西咸新区被划分为西咸新区直管区和西安(西咸新区)—咸阳共管区。
直管区由西安市全面管理,负责辖区内的行政、经济和社会管理事务;共管区,则由咸阳市在《西咸新区总体规划》框架下,负责辖区内的行政、经济和社会管理事务。
值得一提的是,起初,直管区涉及19个街镇,规划面积715.83平方公里,共管区包括陈阳寨街道、双照街道、南位镇和部分泾干街道,规划面积166.17平方公里。但后来其实又有些许微小调整——为建好咸阳“北大门”,自2022年11月30日零时起,西咸新区秦汉新城周陵街道苏家寨、陈老户寨村(2.03平方公里)整体由咸阳市渭城区渭阳街道接收管理。
随着管辖区域的划定,各种各类行政、经济和社会管理事务的顺利移交,这也表明,曾经一度被网友热议的“西咸行政一体化”已然不具有可能性,恰恰为设立检察院、法院铺平了道路。
今年2月9日,农历除夕,西安市人民检察院官微发布的新春贺词中就分享了西咸新区检察院已获准设立的消息。3月18日西安中院官微一则推文又披露“最高人民法院已经批复同意设立陕西西咸新区人民法院“。
从官方推文可以看出,西咸新区检察院和西咸新区法院的获准成立意义重大,前者“为西安市检察机关事业开辟了新的天地”,后者则“是西安法院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事件”。
真可谓,梦想成真,好事成双。
值得注意的一个细节是,2024年4月26日西安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批准设立陕西省西咸新区检察院。对外发布的通稿中明确提到——
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批复,陕西西咸新区人民检察院由陕西省西安市人民检察院派出,行使基层人民检察院职权。公开资料显示,西咸新区检察院,并非西安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家派出机构。在此之前,西安市人民检察院已有一家派出机构,即,专门承担省女子监狱、省未成年犯管教所(长安监狱)、省西安监狱等5个监所检察职能的西安市沙坡地区人民检察院。顺带一提的是, 2022年,依托于现有的铁路、监所检察院设立,陕西省人大常委会批准设立秦岭北麓地区人民检察院等4个跨行政区划检察院,专门管辖陕西境内秦岭、黄河流域跨行政区划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件。
◎陕西省秦岭北麓地区人民检察院(西安铁路运输检察院)◎陕西省秦岭南麓地区人民检察院(安康铁路运输检察院)◎陕西省关中平原地区人民检察院(西安沙坡地区人民检察院)◎陕西省陕北高原地区人民检察院(铜川崔家沟地区人民检察院)上述4个跨行政区划检察院,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定位为陕西省人民检察院的派出机构。
继跨行政区划设置了专门检察院之后,如今,在开发区设立检察院、法院也即将成为现实。2
绝大多数均设立于国家级开发区
长期以来,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是依地方行政区划而设立的,在不同级别的行政区域内设立相对应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这是大家共有的认识。
那么,西咸新区设立检察院、法院,这种大手笔意味着什么?背后到底是出于何种考量?是在为“行政一体化”铺路吗?
其实,开发区设立检察院、法院,早已有之。
上世纪90年代,作为首批沿海开放城市的烟台第一个吃螃蟹。1990年6月,烟台经开区人民检察院组建成立,这是全国最早成立的开发区检察院。1992年6月,在原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经济技术开发区审判庭基础上组建了烟台经开区人民法院,这是全国第一家在国家级开发区成立的法院。
此后,合肥高新区、石家庄高新区、沈阳经开区、秦皇岛经开区、湖北襄阳高新区、济南高新区、无锡高新区、山东泰安高新区、洛阳高新区、烟台高新区、郑州高新区、宿迁经开区等开发区纷纷跟进设立检察院和法院。有统计显示,截至2019年8月,已有开发区人民法院68家,分布在14个省和1个自治区。山东省、江苏省和河北省位列前三,分别为18家、13家和8家。
如今,这一数据还在不断刷新。不过,从实践来看,绝大多数均设立于国家级开发区。我国现有国家级经开区230家,国家级高新区178家,数量都比较多,不妨单看19家国家级新区的情况——目前,有两个已变身为行政区(浦东新区、滨海新区),有五个“区政合一”(舟山群岛新区、南沙新区、西海岸新区、金普新区和哈尔滨新区),另外12个国家级新区中有6个已经或即将设立法院和检察院。
兰州新区:2015年3月,兰州新区人民法院应运成立,行使基层人民法院职权。同月,经最高检批复正,兰州新区人民检察院式挂牌成立,行使县级人民检察院职权。
天府新区:2018年挂牌成立天府新区人民法院(四川自贸区人民法院),2019年四川天府新区人民检察院(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检察院)正式挂牌成立。
长春新区:长春新区辖一个国家级高新区(长春高新区)、两个省级开发区(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2019年,“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更名为“长春新区人民法院”,长春高新区人民检察院更名为“长春新区人民检察院”。江北新区:2020年3月,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法院正式成立并举行揭牌仪式,2020年7月,江北新区检察院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复设立。
雄安新区:河北雄安新区中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9月7日经中央编办批复设立,2019年1月10日正式挂牌成立。2019年1月10日,河北省人民检察院雄安新区分院挂牌成立,雄安新区分院是河北省检察院派出机构,受河北省人民检察院领导,行使和履行设区市检察院职权和职责,领导雄安新区辖区内检察工作,下辖雄县、容城、安新三个县级检察院 。可以看出,除了雄安新区之外,其余均定位于基层检察院和基层法院,法官检察官也都是由市人大常委会任免。3
形势使然、发展所需从实践来看,开发区设立检察院和法院,这是形势使然、发展所需。
开发区从无到有,逐渐从单一的经济主战场升级为“经济大引擎、开放主平台、创新主阵地”,对于推动城市能级的提升越来越不可替代。
在发展进入新常态、城市竞争日趋激烈的当下,助力打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建设国家级一流开发区,为开发区提供更加有力、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自然是题中之意。
举个简单的例子,开发区多为跨行政区设立,按照属地管辖原则,就有可能出现“同案不同判”的情形。在看到各地先期的探索试点之后,不少地方纷纷选择了向上争取。毫无疑问,选择在国家级开发区设立,也更容易获得国家层面的支持。
就如,南京和烟台。南京江北新区和江宁新区经开区,烟台高新区和烟台经开区,这两座城市的两大国家级开发区都已经分别设立了检察院和法院。
百理君也注意到,合肥则有不同做法。 合肥高新区人民检察院、合肥高新区人民法院,司法管辖范围则囊括了合肥高新区和合肥经开区两个国家级开发区。港务区和浐灞生态区整合为浐灞国际港后,西安市现有的七大开发区中,西咸新区将成为陕西第一个设立检察院和法院的开发区。百理君注意到,5月10日,西安市检察院召开第16次党组(扩大)会议,其中一项内容就是“听取西咸新区检察院筹建进展情况汇报”。关于西咸新区法院的最新情况,5月13日,百理君从西安市中院了解到,相关工作正在积极筹备中。
进入西安市全面代管时代的西咸新区, 西咸新区检察院要来了,西咸新区法院也要来了,再加上2022年西咸新区公安局已加挂西安市公安局西咸新区分局牌子,由西安市牵头,设立覆盖新区的统一的公检法三大机关不久将全面上线。
开发区设立检察院、法院,这在陕西,还是第一个。 编辑:五月的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