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的这个示范区的税收优惠已经落地,你知道么?
2021-01-14 11:54
来看北京财政发布的这样一组数据:
持有股权年限的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
对示范区(北京)内符合条件的公司型创业投资企业,转让持有3年以上股权所得,超过年度股权转让所得总额50%的,可以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转让持有5年以上股权所得,超过年度股权转让所得总额50%的,可以免征企业所得税。
这意味着北京的这个叫不出名的示范区已开展公司型创投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试点,鼓励创投企业长期投资。
北京的6个园区注册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在示范区朝阳园、海淀园、丰台园、昌平园、顺义园、大兴-亦庄园6个园区内注册的居民企业,符合条件的技术(如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等)转让所得,不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这说明上述政策针对科技成果转化难和技术外流问题,将技术转让所得免征额由500万元提高到2000万元,进一步降低科技成果转让的成本,鼓励本土创新。
减免企业所得税,这个叫不出名的北京新的示范区怎么就悄悄实行了呢?
其实早在2020年8月,苗头就已经出现了。2020年8月28日,《国务院关于深化北京市新一轮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建设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工作方案的批复》(国函〔2020〕123号)正式发布。
该文件做出了几项非常精彩的税收制度顶层设计。
#示范区试点期限内企业所得税政策
在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开展公司型创投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试点。
在试点期限内,对符合条件的公司型创投企业按照企业年末个人股东持股比例免征企业所得税,鼓励长期投资,个人股东从该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按照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示范区高新技术企业税收政策
对在京从事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关键材料等领域生产研发类规模以上企业认定高新技术企业时,满足从业一年以上且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50%条件的,实行“报备即批准”。
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即可按规定享受所得税优惠等相关政策,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发现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高端人才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技术转让所得免征额提高至2000万元
在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特定区域开展技术转让所得税优惠政策试点,在试点期限内,将技术转让所得免征额由500万元提高至2000万元,适当放宽享受税收优惠的技术转让范围和条件。
为什么要把这个文件再提出来呢?
因为上述提到的部分税收优惠已经落地实行。
在2021年1月5日发布的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公告》的解读文件中已表明。
在第四项其他政策中,税务局放的两个文件引起了注意,因为这两个文件并没有对外公开发布,尚未在官网或者是北京市财政局官网查询到相关文件信息。
第一个文件:《关于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特定区域技术转让企业所得税试点政策的通知》(财税〔2020〕61号):在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特定区域内注册的居民企业,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减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第二个文件:《关于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公司型创业投资企业有关企业所得税试点政策的通知》(财税〔2020〕63号):对符合条件的公司型创投企业按照企业年末个人股东持股比例减免企业所得税。
有网友笑侃:中国最神秘的部门——有关部门,最神秘的地区——局部地区。
其实上述政策在示范区应该属于先行试点,再推行至全国。同时该政策回应了企业的痛点诉求,助力产业结构和科技创新生态链条进一步优化,助力北京加快形成国际科技创新中心。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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