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程建设需要,融资发生的债务以在建建筑物抵押担保的申请登记,双方申请。
二、申请材料
(一)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二)主债权合同;
(三)抵押合同;
(四)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五)委托人授权委托书;
(六)不动产登记证;
(七)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八)现场查看报告;
(九)顺位抵押的还需提交确认书;
(十)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三、办理流程及工作时限
(一)办理流程:
受理→审核→登簿→发证
予以受理的,申请人依《缴费通知单》缴纳登记费
不予受理的,向申请人出具《不予受理通知单》
(二)工作时限:2个工作日(不含现场查看时间)
四、收费依据及标准
(一)收费依据: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文件
(二)收费标准:550元/宗
五、办理地点及咨询电话
(一)办理地点:
西安市不动产交易登记城北大厅(凤城八路176号地铁4号线文景路站B出口)
西安市不动产交易登记城南大厅(朱雀大街中段21号朱雀云天大厦5层)
(二)咨询电话:029-89298901029-853763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