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项目)审批:新入驻企业由引进部门提出申请;由经济发展部组织应急管理部、科技创新部等部门对企业提出的入驻申请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由经济发展部提出书面意见,报分管副主任审定;需要“一事一议”的提交高新区主任办公会议定。
2.厂房选址:城发公司对企业提出的厂房面积、用水量、用电负荷、承载力、设施等要求进行综合考量,提供适用的厂房。
3.企业设立(迁入):城发公司配合办理工商注册、税务登记等相关手续。
4.企业入驻:城发公司签订《标准厂房租赁合同》,收取保证金、租金,办理厂房交接手续;存量企业续签合同或调整厂房由城发公司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