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人将向设区的市司法局提交申请材料,同时在律师管理平台进行网络申报,并选择送达方式;2.市司法局收到材料后在,在承诺时间内完成受理和初审工作,并将审查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报送省司法厅审核;3.省司法厅自收到报送材料后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作出是否准予设立的决定。4.省司法厅在作出决定后10个工作日内,根据申请人选择的送达方式送达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和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书(正、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