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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来源:网站编辑 2024-08-27 19:56)
文章正文

优惠政策

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可以享受的政策:

1.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温馨提示: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在有效期内的纳税人,是否享受优惠政策,敬请留意 《高新技术企业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注意事项》。

2.免征属于地方分享部分的企业所得税

针对2014-2020年在北部湾经济区新办、2016年-2020年在珠江-西江经济带(广西)新办且未适用过免征属于地方分享部分企业所得税政策的企业,2021-2025年期间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自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首年起,逐年连续免征属于地方分享部分的企业所得税5年
       政策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明确若干情形下的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免征政策的通知》(桂财税〔2023〕5号)

3.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针对2014-2020年在北部湾经济区新办、2016年-2020年在珠江-西江经济带(广西)新办且未适用过免征属于地方分享部分企业所得税政策的企业,2021-2025年期间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自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首年起,逐年连续免征属于地方分享部分的企业所得税5年
       政策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明确若干情形下的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免征政策的通知》(桂财税〔2023〕5号)

4.政府给予企业研发费用投入后补助

2023年12月31日前,对上一年度(指申报年度的上一年)企业研发经费投入给予奖励性后补助
点击查阅:激励企业加大研发经费投入财政奖补申报指南

5.享受地方财政补助

我区企业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可以申请“高新技术企业培育项目”(纳入广西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管理),自治区给予一定的科技经费支持(高新技术企业最高不超过80万,瞪羚企业最高不超过120万)
政策依据:自治区科技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培育项目集中申报工作的通知(桂科高字〔2023〕26号)
点击查阅:高新技术企业培育项目申报指南

6.桂惠贷-科创贷

“桂惠贷”名单制产品“科创贷”采取“名单推荐、银行贷款、财政贴息”的模式,重点扶持有潜力的科技型企业。名单制以内的科技型企业获得银行贷款后,由自治区层面统筹各级财政资金,对符合条件的“科创贷”按照3个百分点进行贴息
点击查阅:桂惠贷-科创贷申报指南

认定资格

政策依据

如果您想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但还没了解清楚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政策的,您可以阅读以下相关政策文件。

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 第六、七条

2.《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第一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九十三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主席令第六十三号)第二十八条

领域范围

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共有八个一级领域,分别为 其中,每个一级技术领域下又包含若干二级技术分类和三级关键技术方向。

温馨提示:点击每个技术领域可以查看具体的内容,也可以点击《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 查看全文。

申报对象

(一)符合国家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 规定条件,并在广西行政区域内注册成立一年(365个日历天数) 以上的居民企业

(二)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将在今年年底前到期的企业(详见《2023年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到期企业名单》)。

申请条件

申请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1年以上

(二)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三)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四)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五)企业近3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3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最近1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最近1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最近1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六)近1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七)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八)企业申请认定前1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申请材料

(一)申请材料目录

企业对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进行自我评价,认为符合认定条件的在“科技部政务服务平台”注册登记,向认定机构提出认定申请。申请时提交下列材料:

1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

2

证明企业依法成立的相关注册登记证件(如选择告知承诺制申报,则不需提供);

3

知识产权相关材料、科研项目立项证明、科技成果转化、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等相关材料;

4

企业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关键技术和技术指标、生产批文、认证认可和相关资质证书、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相关材料;

5

企业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说明材料;

6

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近3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和近1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并附研究开发活动说明材料;

7

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3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8

近3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温馨提醒: 1.上述申请材料的表格详见《广西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工作规程》附件(点击下载)。

2.中介机构名单详见《广西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布广西2023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机构名单的通知(桂高认字〔2023〕2号)》(点击查看详情)。需注意,中介机构名单以自治区科技厅网站每年发布的公告为准。

(二)注意事项

1.关于《专项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的要求

企业开展研发费用、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需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规定,选择符合条件的专项审计机构进行审计 ,建议在自治区科技厅网站上公布的名单中选择。

温馨提醒:专项审计机构名单详见《广西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布广西2023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机构名单的通知(桂高认字〔2023〕2号)》(点击查看详情)。需注意,专项审计机构以自治区科技厅网站每年发布的公告为准。

2.关于产学研合作证明材料的要求

产学研合作协议及合作证明材料(如支付高校/科研院所费用凭证;共同研发的科技项目、共同申请的知识产权、共同发表的论文等证明)。

3.关于涉密企业申报的要求

(1)脱密处理。对涉密企业,须将申请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的申报内容与材料做脱密处理,确保涉密信息安全。

(2)申报受理。涉密企业将脱密后的内容填报科技部政务服务平台,并按照《广西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书目录模板》要求编制纸质申报材料并报广西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广西高企认定办)受理。

注意:涉密企业未经广西高企认定办许可,不得上广西高新技术企业管理系统填报。

4.关于企业职工和科技人员证明材料的要求

须提供上年度年末社保缴纳人数证明材料(只需汇总数)。

5.关于选择“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的申请企业需注意事项

按照《科技部关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关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通知》(国科发火〔2021〕362号)的有关规定,选择“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的申请企业,提交《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后,不用提交营业执照等企业注册登记证件和专利证书等企业知识产权证件。 选择“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的申请企业,应在“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系统”中勾选“告知承诺制”,在线打印《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并签字盖章,最后将签字盖章的《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扫描上传至系统。

点击查阅:1.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适用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点击查阅:2.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关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办理指南

办理流程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主要包括网上申报纸质材料编制及受理等工作流程,由申报企业、各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单位服务窗口和广西高企认定办分别完成网上注册和申报、申报材料编制和报送、网上审核和审查以及申报材料受理等具体工作。请申报单位参考《广西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工作规程》(点击查阅)办理 。

网上申报

网上注册登记

初次申请认定的企业,应分别按顺序先后登录 “科学技术部政务服务平台” (网址:https://fuwu.most.gov.cn/,以下简称科技部政务服务平台)和“广西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系统” (网址:gxgq.gxinfo.org:9080,以下简称广西高新技术企业管理系统)完成注册。企业已完成注册且审核通过的,不得重复注册,须用已有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

(1)科技部政务服务平台注册。企业需登录科技部政务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注册登记并提交,由科技部火炬中心统一审核并在3个工作日内激活账号。

(2)广西高新技术企业管理系统注册。因系统优化升级,所有申报企业需重新进行系统注册。注册的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须与科技部政务服务平台一致。

网上申请

(1)科技部政务服务平台上申请。企业网上注册登记后,通过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科技部政务服务平台按要求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上传相关附件材料,并于每批次申报截止时间前完成系统提交。

(2)广西高新技术企业管理系统上申请。完成科技部政务服务平台填报后,企业(除涉密企业外,下同)在广西高新技术企业管理系统按要求填写申报信息和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并通过系统提交至各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单位服务窗口。

注意:企业需在科技部政务服务平台、广西高新技术企业管理系统分别填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资料。企业应认真检查上传的电子版材料,确保签字盖章齐全、清晰完整,广西高新技术企业管理系统填写的所有信息请务必与科技部政务服务平台所填内容及顺序一致。若不按要求完成填报,将无法进入评审程序。

网上初审

实行“无纸化”认定初审,企业完成广西高新技术企业管理系统提交后,企业所在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单位服务窗口对企业提交的网上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及时通过网络提交到广西高企认定办,由广西高企认定办对企业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网上初步形式审查。

(二)纸质申报材料编制

申报材料下载

企业申报材料通过广西高新技术企业管理系统网上形式审查后,应在该系统中生成纸质申报材料PDF并下载。

申报材料要求

纸质申报材料使用生成的PDF文件打印,并附上《专项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等文件原件后装订成册。
注意:所有提交的申报材料请正反双面打印。企业同时应在科技部政务服务平台提交申请材料。

(三)纸质申报材料受理

企业提交

企业将装订成册的纸质材料提交给所在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服务窗口

各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单位服务窗口审查

各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单位服务窗口对纸质材料进行审查,将通过审查的申报企业相关信息汇总,并正式行文出具推荐函《广西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书推荐意见表》、《广西高新技术企业申请认定推荐汇总表》、《专项审计机构情况汇总表》及企业的纸质申报材料各一式一份,统一寄送至材料代收单位广西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

广西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受理

广西高企认定办对各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单位服务窗口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予以受理。
注意:所提交材料一律不退还,请自备存档。

(四)结果公示

立即查询

(五)证书领取

认定通过的企业,按照相关部门的电话、短信、邮件等通知提示,领取“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服务窗口

温馨提醒: 窗口联系方式可以点击《各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服务窗口联系方式》 获取。

各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服务窗口地址查询

办公地址:南宁市高新区高新大道东段25号南宁市科技企业孵化基地孵化大楼301

" data-email="邮箱:nnkjcgzh@126.com" data-content="联系人:刘纪霜" data-phone="办公电话:0771-3813782">

南宁市科技局

办公地址:柳州市新柳大道91号启元广场A座2211

" data-email="邮箱:lzcxcyfw@163.com" data-content="联系人:廖莲莲" data-phone="办公电话:0772-2619370">

柳州市科技局

办公地址:桂林市临桂区青莲路投资发展商务大厦北楼2011室

" data-email="邮箱:kjjgxk@guilin.gov.cn" data-content="联系人:唐喜文" data-phone="办公电话:0773-2825452">

桂林市科技局

办公地址:北海市北海大道科技大厦五楼506室

" data-email="邮箱:bhkjjgxk@163.com" data-content="联系人:蔡润锭" data-phone="办公电话:0779-2024251">

北海市科技局

办公地址:梧州市长洲区三龙大道72号21楼

" data-email="邮箱:wzskjj@163.com" data-content="联系人:甘 卫" data-phone="办公电话:0774-3824882">

梧州市科技局

办公地址:防城港市行政中心区红树林大厦东塔5楼

" data-email="邮箱:jhk2823565@126.com" data-content="联系人:蒋壹桥" data-phone="办公电话:0770-2823565">

防城港市科技局

办公地址:钦州市钦南区建设路9号

" data-email="邮箱:qzkjjgyk@126.com" data-content="联系人:廖东颖" data-phone="办公电话:0777-2816213">

钦州市科技局

办公地址:贵港市港北区兴贵路财政综合楼三楼316办公室

" data-email="邮箱:skjj3471@163.com" data-content="联系人:韦 怡" data-phone="办公电话:0775-4563471">

贵港市科技局

办公地址:玉林市玉东大道1号市政府办公大楼3A09办公室

" data-email="邮箱:YLGXK2018@163.com" data-content="联系人:欧源科" data-phone="办公电话:0775-2823402">

玉林市科技局

办公地址:百色市右江区新兴路21号百色市科技局

" data-email="邮箱:2832531@163.com" data-content="联系人:李 峰" data-phone="办公电话:0776-2832531">

百色市科技局

办公地址:贺州市八步区江北东路38号501室

" data-email="邮箱:kjjcyk@163.com" data-content="联系人:罗西园" data-phone="办公电话:0774-5121162">

贺州市科技局

办公地址:河池市宜州区庆远镇中山大道市行政办公中心F区317室

" data-email="邮箱:hcgxk2562687@163.com" data-content="联系人:盛 双" data-phone="办公电话:0778-3589081">

河池市科技局

办公地址:来宾市绿源路625号504室

" \ data-email="邮箱:lbskj@163.com" data-content="联系人:林思贝" data-phone="办公电话:0772-4278369">

来宾市科技局

办公地址:崇左市思政路2号崇左市科技信息服务中心410室

" data-email="邮箱:czgxk410@163.com" data-content="联系人:韦秋逢" data-phone="办公电话:0771-7985723">

崇左市科技局

办公地址:南宁市滨河路1号火炬大厦14楼1405室

" data-email="邮箱:jfj5816884@163.com" data-content="联系人:唐小淞" data-phone="办公电话:0771-5816641">

南宁高新区

办公地址:柳州市柳东新区新柳大道89号企业总部大楼B座1735室

" data-email="邮箱:3998722@163.com" data-content="联系人:林 云" data-phone="办公电话:0772-2673956">

柳州高新区

办公地址:桂林市七星区七里店路创意大厦911室

" data-email="邮箱:glgxqxkj@163.com" data-content="联系人:王一伊" data-phone="办公电话:0773-2536521">

桂林高新区

办公地址:广西北海四川南路356号软件园7号楼北海高新区管委会大楼7楼702室

" data-email="邮箱:364086383@qq.com" data-content="联系人:罗世华" data-phone="办公电话:0779-2231189">

北海高新区

办公地址:梧州市工业园区工业大道6号梧州高新区管委会大楼3楼310室

" data-email="邮箱:wzgxqkcj@163.com" data-content="联系人:柳红妙" data-phone="办公电话:0774-5819581">

梧州高新区

办公地址:广西崇左市工业大道1号中国-泰国崇左产业园管理委员会213

" data-email="邮箱:czsgyq@163.com" data-content="联系人:王 倩" data-phone="办公电话:0771-7824202">

崇左高新区

关联服务

(一)企业更名

高新技术企业发生名称变更或与认定条件有关的重大变化(如分立、合并、重组以及经营业务发生变化等),应在发生之日起三个月内向认定机构报告。需要注意的是,高新技术企业更名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不能同时进行,企业名称发生变化的,必须先完成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变更,再进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

1.受理时间: 高新技术企业更名工作采取常年开展、集中受理的方式,每年分五批受理高新技术企业更名申请,受理截止时间为每年3月、5月、7月、9月、11月最后一周的星期五

2.受理方式:请发生名称变更的高新技术企业在科技部政务服务平台提交更名申请,同时将在线打印的《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变更申请书》与相关证明材料(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工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复印件,更名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等)一式一份提交至广西高企认定办。

(二)异地搬迁

跨认定机构管理区域整体迁移的高新技术企业须向迁入地认定机构提交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及迁入地工商等登记管理机关核发的完成迁入的相关证明材料。

完成整体迁移后,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和《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继续有效,编号与有效期不变。由迁入地认定机构给企业出具证明材料,并在“科学技术部政务服务平台”上公告。

监督管理

(一)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建立随机抽查和重点检查机制,加强对各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存在问题的认定机构提出整改意见并限期改正,问题严重的给予通报批评,逾期不改的暂停其认定管理工作

(二)对已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有关部门在日常管理过程中发现其不符合认定条件的,应提请认定机构复核。复核后确认不符合认定条件的,由认定机构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并通知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符合认定条件年度起已享受的税收优惠。

(三)高新技术企业发生更名或与认定条件有关的重大变化(如分立、合并、重组以及经营业务发生变化等)应在三个月内向认定机构报告。经认定机构审核符合认定条件的,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不变,对于企业更名的,重新核发认定证书,编号与有效期不变;不符合认定条件的,自更名或条件变化年度起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

(四)跨认定机构管理区域整体迁移的高新技术企业,在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内完成迁移的,其资格继续有效;跨认定机构管理区域部分搬迁的,由迁入地认定机构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重新认定。

(五)已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认定机构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
  (1)在申请认定过程中存在严重弄虚作假行为的;
  (2)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有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的;
  (3)未按期报告与认定条件有关重大变化情况,或累计两年未填报年度发展情况报表的。
  对被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企业,由认定机构通知税务机关按《税收征管法》及有关规定,追缴其自发生上述行为之日所属年度起已享受的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

(六)参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各类机构和人员对所承担的有关工作负有诚信、合规、保密义务。违反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相关要求和纪律的,给予相应处理

常见问题

注册成立1年的企业,是否可以申请认定?

可以,注册成1年(365个日历天数,含申报年)以上的居民企业可以申请。如,2019年5月30日注册成立企业,2020年5月30日可以向省认定机构提出认定申请。

高新技术企业异地搬迁后资格是否继续有效?

跨认定机构管理区域整体迁移的高新技术企业,在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有效期内完成迁移的(整体搬迁),其资格继续有效。跨认定机构管理区域部分迁移的(部分搬迁),需按认定办法重新认定。

如何找回企业账号密码?

可以通过企业法人手机号或者企业账号管理员的手机号,重置密码。

如果企业账号管理员和法人的手机号变了,无法找回密码怎么办?

通过“企业账号申诉”变更管理员信息,输入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企业名称、以及管理员姓名、手机号、邮箱等信息,上传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和企业账号申诉函,提交审核后,再“找回密码”。

企业都需要进行高新技术企业年报吗?

年报只针对证书有效高新技术企业,其他企业不需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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