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6101000133532354/2024-000727
发布日期
2024-04-10 12:03
来 源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内容概述
问:如何申请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提交哪些材料?答:《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二)房屋租赁当事人身份证明;房屋租赁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合法、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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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4-10 12:03 来源: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问:如何申请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提交哪些材料?
答:《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五条“(一)房屋租赁合同;(二)房屋租赁当事人身份证明;(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四)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房屋租赁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合法、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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