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建议企业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申请人通过“e窗通”平台(https://ect.scjgj.beijing.gov.cn)办理业务,可一次性填报全部信息,将申请营业执照、刻制公章、领用发票、用工信息采集等事项合并办理。
2、市场主体的一般登记事项包括什么?
答:(1)名称;
(2)主体类型;
(3)经营范围;
(4)住所或者主要经营场所;
(5)注册资本或者出资额;
(6)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负责人姓名。
除前款规定外,还应当根据市场主体类型登记下列事项:
(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非公司企业法人出资人的姓名或者名称;
(2)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姓名及居所;
(3)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名称或者姓名、住所、承担责任方式;
(4)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者姓名、住所、经营场所;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3、市场主体的哪些事项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备案?
答:市场主体的下列事项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备案:
(1)章程或者合伙协议;
(2)经营期限或者合伙期限;
(3)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认缴的出资数额,合伙企 业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数额、缴付期限和出资方式;
(4)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5)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成员;
(6)参加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家庭成员姓名;
(7)市场主体登记联络员、外商投资企业法律文件送达接受人;
(8)公司、合伙企业等市场主体受益所有人相关信息;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4、公司设立登记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答:公司设立登记提交材料如下: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全市实施市场主体登记告知承诺制,按照承诺制办理的,一并提交承诺书。
(2)公司章程;
(3)股东主体资格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自然人股东提交身份证复印件,企业法人股东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其他类别股东资格证明的提交方式请参见《市场主体登记注册通用指南》。
(4)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文件;
(5)住所使用相关文件;产权人签字或盖章的房产证复印件。产权人为自然人的应亲笔签字,产权人为单位的应加盖公章。其他情况请参见《市场主体登记注册通用指南》。
(6)验资证明;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提交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涉及发起人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7)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需提交。
(8)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或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5、经营范围如何登记?
答:市场主体的经营范围包括一般经营项目和许可经营项目。经营范围中属于在登记前依法须经批准的许可经营项目,市场主体应当在申请登记时提交有关批准文件。市场主体应当按照登记机关公布的经营项目分类标准办理经营范围登记。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经营范围规范化工作的要求,市场主体在办理营业执照登记时,均使用规范条目办理登记;存量市场主体变更经营范围的,需使用规范条目规范原有经营范围登记的内容。您可以登录北京市企业服务e窗通平台方便快捷地查询、选择与您从事的经营活动相匹配的经营范围规范表述。
经营范围规范化改革实施后,营业执照上不再登记许可审批文件的具体内容。前置许可项目、后置许可项目均使用相关许可对应的规范条目办理登记。
6、咨询一些具体经营范围能不能做?
答:市场主体从事的经营活动需符合本市的产业政策,不违反《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2022年版)》,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经营范围规范化工作的要求,市场主体在办理营业执照登记时,均使用规范条目办理登记。
7、市场主体变更登记有时限要求吗?
答:市场主体变更登记事项,应当自作出变更决议、决定或者法定变更事项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市场主体变更登记事项属于依法须经批准的,申请人应当在批准文件有效期内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8、公司变更经营范围提交什么材料?
答:公司变更经营范围提交材料如下: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全市实施市场主体登记告知承诺制,按照承诺制办理的,一并提交承诺书。
(2)提交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
变更登记事项涉及公司章程修改的需提交,内容应符合《公司法》和章程规定的议事规则和表决比例(其中变更住所、经营范围、股东姓名或名称的,无需提交该文件,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的股东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由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署的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决定。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3)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变更登记事项涉及公司章程修改的需提交,并由公司法定代表人在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修正案上签字确认。(其中变更住所、经营范围、股东姓名或名称的,无需提交该文件)。
(4)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变更事项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5)营业执照正、副本。
9、市场主体备案登记有时限要求吗?
答:市场主体按规定的备案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自作出变更决议、决定或者法定变更事项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机关办理备案。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成员发生变更的,应当自本会计年度终了之日起90日内向登记机关办理备案。
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成员发生变更的,应当自本会计年度终了之日起90日内向登记机关办理备案。
10、哪些市场主体需要进行经营范围规范化登记?
答:经营范围规范化登记涵盖包括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内的全类别市场主体。市场主体办理设立登记时,应使用经营范围规范化表述,由申请人自主选择规范条目申请登记。存量市场主体申请变更登记(备案)时,不涉及经营范围变更的,无需调整原经营范围;办理业务涉及经营范围变更的,须使用规范经营范围条目申请办理,并对原经营范围按照规范经营范围表述予以调整规范。
11、企业开办时,线下办理的具体操作流程是什么?
答:各类企业开办时,都可以在企业开办大厅受理范围内享受一站式服务。本市各区均已设立企业开办大厅。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条件、标准,登记机关即时作出准予登记的决定。开办事项合并申请办理的,全部事项一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12、各区企业开办大厅地址及电话
答:市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六里桥西南角)北京市政府服务中心一层B岛010-11616611
东城:东城区金宝街52号
东城区政务服务中心一层010-65289733
西城: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8号楼D座
西城区政务服务中心二层010-66007070
朝阳:朝阳区霄云路霄云里1号
朝阳区政务服务中心010-64668900
海淀:海淀区东北旺南路甲29号
海淀区政务服务中心二层010-82827588
丰台:丰台区南苑路7号
丰台区政务服务中心010-63442600
石景山:石景山区实兴大街64号
石景山区政务中心南区一层010-88795976
门头沟:门头沟区滨河路72号二层
门头沟区政务服务中心010-69859423
房山:房山区长阳镇昊天北大街38号CSD商务广场
房山区政务服务中心二层市场监管区010-81312718
顺义:顺义区复兴东街3号院
顺义区政务服务中心010-89448087
通州:通州区新华东街48号二区
北京城市副中心政务服务中心010-69547016
大兴:大兴区金星路18号院3号楼一层
大兴区商事税务分中心010-81299489
密云:密云区新东路285号
密云区政务服务中心010-69041054
怀柔:怀柔区雁栖大街53号
怀柔区科学城政务服务中心010-69687705
昌平:昌平区龙水路22号院4号楼一层
昌平区政务服务中心010-60718008
平谷:平谷区林荫北街13号一层
平谷区政务服务中心010-89988750
延庆:延庆区庆园街60号二层
延庆区政务服务中心010-69103252
燕山:房山区燕山岗南路东一巷6号(石化新材料燕山产业基地)A座
房山区燕山地区政务服务中心010-80346111
经济技术开发区: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万源街4号北京经开区政务服务中心010-82177599
13、“e窗通”的申报流程是什么?
答:申请人使用360极速浏览器极速模式访问“e窗通”平台(https://ect.scjgj.beijing.gov.cn)进行企业登记业务填报,通过扫描首页右上角二维码图标,下载北京“e窗通app”,使用app进行身份认证及业务确认,并一次性提交。
14、“e窗通”的申报流程几天能办完?
答:办理营业执照仅需1天,可同步完成公章刻制及用工信息采集等事项,当天可领取发票,企业1天即可具备经营条件。
15、如何了解办理进度?
答:申请人可登录“e窗通”平台,实时查询办理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