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电子科技大学为规范和加强本校专利申请流程管理,杜绝不以保护创新为目的的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和违法违规西安电子科技大学代理行为,全面提升专利质量,现就西安电子科技大学专利申请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规范专利申请流程。
凡以西安电子科技大学为专利申请人(包括学校作为多名申请人之一的情形)申请专利均需填写《西安电子科技大学专利申请信息审批表》,经校科技创新处初审后再提交专利管理部门审批。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专利申请,须出具检索查新报告,同时签订《代理机构承诺书》后交归口职能部门审批与备案。未经审批授权,不得冒用学校名义开展专利申请相关活动,否则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强化专利代理机构行为监管。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遴选的代理机构,将综合代理质量、服务质量、授权量及其它因素进行年度考核,实行淘汰制度。以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名义申请专利的,应优先选择我校遴选出的专利代理机构提供代理服务。确因特殊原因需要选择其他专利代理机构的,需须出具检索查新报告,同时签订《代理机构承诺书》后交学校归口职能部门审批与备案。(备注:专利代理委托书中专利代理机构名称须与专利代理协议、专利代理发票上的名称一致)
3、专利代理机构违规处罚。
各合作专利代理机构应恪守诚实信用原则,加强业务质量管理,在专利申请前对本校师生提交的技术交底书等文件进行细致检索审查,自觉遵守国家知识产权局规定,坚决抵制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代理机构所代理我校专利申请被认定为非正常专利申请的,主动配合学校及时撤回,无条件退回代理费,学校将其列入黑名单,禁止其承接学校所有业务。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