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第9类提供资产管理牌照(9号牌照)申请
房地产投资计划管理;
证券或期货合约管理。
必须是一家在香港注册成立的公司或在香港公司注册处注册的海外公司;
必须具备胜任能⼒,使证监会信纳该法团拥有合适的业务架构、良好的内部监控系统以及符合资格的人员,⾜以确保当法团在进⾏受规管活动时,能够适当地管理可能面对的风险;
(i) 必须委任最少两名负责⼈员直接监督法团拟进⾏的有关活动;
(ii) 必须有最少⼀名负责⼈员可以时刻监督有关业务;及
(iii) 拟委任的负责⼈员当中,最少要有⼀名是执⾏董事。
必须提供法团核心职能主管的资料;
法团的⼤股东、高级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士须具备适当人选的资格;
法团必须维持的缴足股本及流动资金最低数额如下: 第9类
缴⾜股本(港元)
流动资⾦(港元)
(a)如该法团就第9类受规管活动受到不得持有客户资产的发牌条件所规限
不适用
$100,000
(b)如属其他情况
$5,000,000
$3,000,000
填妥各类申请表格;
提供全部所需证明文件;
缴纳申请费用:持牌法团的申请费用4,740港元;负责人员的申请费用2,950港元;持牌代表的申请费用1,790港元。
持牌法团应在获发牌照后一个月内就财政年度终结日期通知证监会
申请资料如有变更应向证监会发出通知
持牌法团的董事成为或终止担任董事后7日内通知证监会
持牌法团应在每个财政年度终结后四个月内,呈交其经审核账目及其他规定的文件
持牌法团须每月向证监会呈交财政资源申报表,但是如果牌照受到不得持有客户资产的条件限制,只须每半年呈交财政资源申报表
持牌法团在获得牌照当日之后每年的同月同日后一个月内缴付年费4,740港元
持牌法团在获得牌照当日之后每年的同月同日后一个月内呈交周年申报表
参加持续培训
适当人选的资格证明文件,如董事、股东、负责人员的资历、经验及专业证书;
公司组织架构图及核心职能主管,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层等;
大股东、高级人员等的适当人选资格证明;
维持最低缴足股本及速动资金证明;
香港公司的基本背景资料,如公司注册证、商业登记证等;
公司的股权架构表;
公司的业务计划书;
提供银行账户资料的详情。
附表: 公司和牌照年度维护项目 项目
描述
基本维护
1
周年申报表登记
2
商业登记
3
公司秘书服务
(每年)
4
指定代表服务(每年)
5
周年股东大会文件处理
6
9号牌照年度维护
会计税务
7
会计做账
8
财务报表审计
9
企业所得税计算及所得税申报表申报
10
提交雇主申报表申报 (表格56A)
11
提交雇主申报表申报 (表格56B,每个雇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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