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审核查验后签收办理。
申请材料齐备并符合相关法规文件格式要求。
2
受理
1.符合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系统发出决定受理通知书;2.根据一次性告知通知书内容进行补正后达到受理条件的,系统发出决定受理通知书;3.不符合受理条件的,系统发出不予受理通知书。
1.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3
审查
提出初步意见,转入决定步骤。
1.审查材料内容是否符合要求;2.审查材料形式是否规范。
4
决定
复核审查步骤阶段提出的初步意见。
1.对申请人作出准予登记或者不予登记的决定;2.依法作出不予登记决定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5
制证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本1份,副本1份)
单位成功提交纸质材料后,系统即时制证。
6
送达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本1份,副本1份)
单位到受理窗口面交纸质材料时即取,或登记管理机关收到单位寄送的纸质材料后即时将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寄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