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向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或高新区工商分局咨询。
二、高新区工商局窗口:办理企业名称预先登记,发放《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或者登录南京市工商局网站:自主选择企业名称,进行网上登记(不含前置审批事项)。政务中心企业登记综合窗预审通过后,打印、签署系统生成文书并准备其他相关设立材料。
三、高新区政务服口:企业注册登记收件
四、高新区工商局窗口:办理企业注册登记受理、核准,
五、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企业登记综合窗口:发放企业《营业执照》。
六、不作前置,但必须要办理的审批手续:
1、开办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向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生产许可,并提交以下资料:
(一)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二)申请企业持有的所生产医疗器械的注册证及产品技术要求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四)生产、质量和技术负责人的身份、学历、职称证明复印件;
(五)生产管理、质量检验岗位从业人员学历、职称一览表;
(六)生产场地的证明文件,有特殊生产环境要求的还应当提交设施、环境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七)主要生产设备和检验设备目录;
(八)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
(九)工艺流程图;
(十)经办人授权证明;
(十一)其他证明资料。
2、开办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应当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窗口办理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
七、刻制印章:企业公章、企业财务章、企业法人章、合同专用章。
八、银行:开立银行账户。
九、高新区国税、地税窗口:办理纳税鉴定、购领发票等税务相关手续。
十、高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中心窗口办理1、企业社会保障登记;2、员工就业登记(合同备案);3、员工参加社会保险。
十一、次月高新区地税大厅办理关联手续。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注册办理
一、企业向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或高新区工商分局咨询。
二、高新区工商局窗口:办理企业名称预先登记,发放《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或者登录南京市工商局网站:自主选择企业名称,进行网上登记(不含前置审批事项)。预审通过后,打印、签署系统生成文书并准备其他相关设立材料。
三、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企业登记综合窗口:企业注册登记收件
四、高新区工商局窗口:办理企业注册登记受理、核准,
五、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企业登记综合窗口:发放企业《营业执照》。
六、不作前置,但必须要办理的审批手续: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窗口:办理《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经营第一类医疗器械:放开,既不需要备案,也不需要许可;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备案;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许可)
从事医疗器械经营,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与经营范围和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者质量管理人员,质量管理人员应当具有国家认可的相关专业学历或者职称;
(2)具有与经营范围和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营、贮存场所;
(3)具有与经营范围和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贮存条件,全部委托其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贮存的可以不设立库房;
(4)具有与经营的医疗器械相适应的质量管理制度;
(5)具备与经营的医疗器械相适应的专业指导、技术培训和售后服务的能力,或者约定由相关机构提供技术支持。
(6)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企业还应当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要求的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保证经营的产品可追溯。
七、刻制印章:企业公章、企业财务章、企业法人章、合同专用章。
八、银行:开立银行账户。
九、高新区国税、地税窗口:办理纳税鉴定、购领发票等税务相关手续。
十、高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中心窗口办理1、企业社会保障登记;2、员工就业登记(合同备案);3、员工参加社会保险。
十一、次月高新区地税大厅办理关联手续。
了解详细普通货物运输企业注册办理
一、企业向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或高新区工商分局咨询。
二、高新区工商局窗口:办理企业名称预先登记,发放《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或者登录南京市工商局网站:自主选择企业名称,进行网上登记(不含前置审批事项)。预审通过后,打印、签署系统生成文书并准备其他相关设立材料。
三、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企业登记综合窗口:企业注册登记收件
四、高新区工商局窗口:办理企业注册登记受理、核准,
五、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企业登记综合窗口:发放企业《营业执照》。
六、不作前置,但必须要办理的审批手续:
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普通货运)》 :工商注册地为鼓楼区、玄武区、建邺区、秦淮区在市交通运输局窗口办理;工商注册地为其各区的,到所在区交通运输局窗口办理。
申请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运输车辆:
1.车辆技术要求应当符合《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有关规定。
2.车辆其他要求:
(1)从事大型物件运输经营的,应当具有与所运输大型物件相适应的超重型车组;
(2)从事冷藏保鲜、罐式容器等专用运输的,应当具有与运输货物相适应的专用容器、设备、设施,并固定在专用车辆上;
(3)从事集装箱运输的,车辆还应当有固定集装箱的转锁装置。
(二)有符合规定条件的驾驶人员:
1.取得与驾驶车辆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
2.年龄不超过60周岁;
3.经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有关道路货物运输法规、机动车维修和货物及装载保管基本知识考试合格,并取得从业资格证。
(三)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驾驶员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
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包括:
1、已聘用或拟聘用驾驶员的《机动车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
2、《机动车行驶证》;
3、单位或个体工商户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法人或负责人《居民身份证》、经办人《居民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
4、《道路货运经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安全承诺书》;
5、《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申请表》。
七、刻制印章:企业公章、企业财务章、企业法人章、合同专用章。
八、银行:开立银行账户。
九、市或区国税、地税窗口:办理纳税鉴定、购领发票等税务相关手续。
十、高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中心窗口办理1、企业社会保障登记;2、员工就业登记(合同备案);3、员工参加社会保险。
十一、次月高新区地税大厅办理关联手续。
药品经营企业注册办理
一、企业向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或高新区工商分局咨询。
二、高新区工商局窗口:办理企业名称预先登记,发放《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或者登录南京市工商局网站:自主选择企业名称,进行网上登记(不含前置审批事项)。预审通过后,打印、签署系统生成文书并准备其他相关设立材料。
三、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企业登记综合窗口:企业注册登记收件
四、高新区工商局窗口:办理企业注册登记受理、核准,
五、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企业登记综合窗口:发放企业《营业执照》。
六、但必须要办不作前置,理的审批手续:
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批发:省级;连锁总部:市级;零售:区级)
七、刻制印章:企业公章、企业财务章、企业法人章、合同专用章。
八、银行:开立银行账户。
九、高新区国税、地税窗口:办理纳税鉴定、购领发票等税务相关手续。
十、高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中心窗口办理1、企业社会保障登记;2、员工就业登记(合同备案);3、员工参加社会保险。
十一、次月高新区地税大厅办理关联手续。
了解详细道路货运站(场)经营企业注册办理
一、企业向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或高新区工商分局咨询。
二、高新区工商局窗口:办理企业名称预先登记,发放《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或者登录南京市工商局网站:自主选择企业名称,进行网上登记(不含前置审批事项)。预审通过后,打印、签署系统生成文书并准备其他相关设立材料。
三、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企业登记综合窗口:企业注册登记收件
四、高新区工商局窗口:办理企业注册登记受理、核准,
五、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企业登记综合窗口:发放企业《营业执照》。
六、不作前置,但必须要办理的审批手续:
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货运站场)》 :工商注册地为鼓楼区、玄武区、建邺区、秦淮区在市交通运输局窗口办理;工商注册地为其各区的,到所在区交通运输局窗口办理。
申请从事货运站经营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货运站房、生产调度办公室、信息管理中心、仓库、仓储库棚、场地和道路等设施,并经有关部门组织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二)有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安全、消防、装卸、通讯、计量等设备;
(三)有与其经营规模、经营类别相适应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
(四)有健全的业务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申请从事货运站经营的,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一)《道路货物运输站(场)经营申请表》;
(二)负责人身份证明,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和委托书;
(三)经营道路货运站的土地、房屋的合法证明;
(四)货运站竣工验收证明;
(五)与业务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和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专业证书;
(六)业务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
七、刻制印章:企业公章、企业财务章、企业法人章、合同专用章。
八、银行:开立银行账户。
九、高新区国税、地税窗口:办理纳税鉴定、购领发票等税务相关手续。
十、高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中心窗口办理1、企业社会保障登记;2、员工就业登记(合同备案);3、员工参加社会保险。
十一、次月高新区地税大厅办理关联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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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次月高新区地税大厅办理关联手续。
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注册办理
一、企业向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或高新区工商分局窗口咨询。
二、高新区工商局窗口:办理企业名称预先登记,发放《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三、市安监局窗口: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一)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经营场所,储存危险化学品的,还应当有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储存设施;
2、从业人员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并经考核合格;
3、有健全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4、有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5、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需要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的情形:
1、依法设立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在其厂区范围内销售本企业生产的危险化学品,不需要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
2、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的规定取得港口经营许可证的港口经营人,在港区内从事危险化学品仓储经营,不需要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
(三)办理层级:
从事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经营的企业,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从事其他危险化学品经营的企业,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有储存设施的,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四)申请人应当提交其符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条件的下列材料:
1 、企业性质营业执照或核准文件(复制件)
2 、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租赁证明(复制件)
3 、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和其他业务人员培训合格的证明材料
4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备案登记表(复印件)
5 、重大危险源备案证明材料、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学历证书、技术职称证书或者危险物品安全类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6 、安全评价报告书
7 、储存设施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租赁储存设施的,需要提交租赁证明文件(复印件);储存设施新、改、扩建的,提交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报告
8 、申请经营许可证的文件及申请书
9 、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的目录清单
四、登录南京市工商局网站:自主选择企业名称,进行网上登记(不含前置审批事项)。预审通过后,打印、签署系统生成文书并准备其他相关设立材料。
五、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企业登记综合窗口:企业注册登记收件
六、高新区工商局窗口:办理企业注册登记受理、核准,
七、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企业登记综合窗口:发放企业《营业执照》。
八、不作前置,但必须要办理的审批手续:
市(或区)消防局(或消防大队)窗口:按照分级管辖范围,办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
九、刻制印章:企业公章、企业财务章、企业法人章、合同专用章。
十、银行:开立银行账户。
十一、高新区国税、地税窗口:办理纳税鉴定、购领发票等税务相关手续。
十二、高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中心窗口办理1、企业社会保障登记;2、员工就业登记(合同备案);3、员工参加社会保险。
十三、次月高新区地税大厅办理关联手续。
了解详细出版物批发企业注册办理 了解详细
出版物零售企业注册办理
一、企业向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或高新区工商分局咨询。
二、高新区工商局窗口:办理企业名称预先登记,发放《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或者登录南京市工商局网站:自主选择企业名称,进行网上登记(不含前置审批事项)。预审通过后,打印、签署系统生成文书并准备其他相关设立材料。
三、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企业登记综合窗口:企业注册登记收件
四、高新区工商局窗口:办理企业注册登记受理、核准,
五、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企业登记综合窗口:发放企业《营业执照》。
六、不作前置,但必须要办理的审批手续:
区文化广电局窗口:申请办理《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单位、个人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
(二)工商登记经营范围含出版物零售业务;
(三)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申请材料包括下列书面材料:
(一)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二)申请书,载明单位或者个人基本情况及申请事项;
(三)经营场所的使用权证明。
七、刻制印章:企业公章、企业财务章、企业法人章、合同专用章。
八、银行:开立银行账户。
九、高新区国税、地税窗口:办理纳税鉴定、购领发票等税务相关手续。
十、高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中心窗口办理1、企业社会保障登记;2、员工就业登记(合同备案);3、员工参加社会保险。
十一、次月高新区地税大厅办理关联手续。
餐饮企业注册办理
一、企业向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或高新区工商分局咨询。
二、高新区工商局窗口:办理企业名称预先登记,发放《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或者登录南京市工商局网站:自主选择企业名称,进行网上登记(不含前置审批事项)。预审通过后,打印、签署系统生成文书并准备其他相关设立材料。
三、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企业登记综合窗口:企业注册登记收件
四、高新区工商局窗口:办理企业注册登记受理、核准,
五、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企业登记综合窗口:发放企业《营业执照》。
六、不作前置,但必须要办理的审批手续:
1、浦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
2、区城管局窗口:办理门招标牌设置手续
3、市(或区)消防局(或消防大队)窗口:办理公众聚集场所投入开业、使用前消防安全检查
七、刻制印章:企业公章、企业财务章、企业法人章、合同专用章。
八、银行:开立银行账户。
九、高新区国税、地税窗口:办理纳税鉴定、购领发票等税务相关手续。
十、高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中心窗口办理1、企业社会保障登记;2、员工就业登记(合同备案);3、员工参加社会保险。
十一、次月高新区地税大厅办理关联手续。
食品销售企业注册办理
一、企业向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或高新区工商分局咨询。
二、高新区工商局窗口:办理企业名称预先登记,发放《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或者登录南京市工商局网站:自主选择企业名称,进行网上登记(不含前置审批事项)。预审通过后,打印、签署系统生成文书并准备其他相关设立材料。
三、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企业登记综合窗口:企业注册登记收件
四、高新区工商局窗口:办理企业注册登记受理、核准,
五、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企业登记综合窗口:发放企业《营业执照》。
六、不作前置,但必须要办理的审批手续:
浦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
七、刻制印章:企业公章、企业财务章、企业法人章、合同专用章。
八、银行:开立银行账户。
九、高新区国税、地税窗口:办理纳税鉴定、购领发票等税务相关手续。
十、高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中心窗口办理1、企业社会保障登记;2、员工就业登记(合同备案);3、员工参加社会保险。
十一、次月高新区地税大厅办理关联手续。
了解详细食品生产企业注册办理
一、企业向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或高新区工商分局咨询。
二、高新区工商局窗口:办理企业名称预先登记,发放《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或者登录南京市工商局网站:自主选择企业名称,进行网上登记(不含前置审批事项)。预审通过后,打印、签署系统生成文书并准备其他相关设立材料。
三、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企业登记综合窗口:企业注册登记收件
四、高新区工商局窗口:办理企业注册登记受理、核准,
五、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企业登记综合窗口:发放企业《营业执照》。
六、不作前置,但必须要办理的审批手续:
1、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不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生产许可)。
2、市或区环保局窗口:按照立项层级,到同级环保局窗口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3、市(或区)消防局(或消防大队)窗口:按照分级管辖范围,办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
七、刻制印章:企业公章、企业财务章、企业法人章、合同专用章。
八、银行:开立银行账户。
九、高新区国税、地税窗口:办理纳税鉴定、购领发票等税务相关手续。
十、高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中心窗口办理1、企业社会保障登记;2、员工就业登记(合同备案);3、员工参加社会保险。
十一、次月高新区地税大厅办理关联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