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企业电子档案查询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基本编码
612023087000
实施机关
市市场监管局
实施机构(科)室
西安市企业信息档案管理中心
服务对象
自然人,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特别法人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是否网办
是
法定办结时限
0
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当场
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通办范围
无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是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是否有中介服务
否
是否收费
否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否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不支持
到场办理原因
审批结果名称
企业档案信息
审批结果样本
企业档案信息样本
办理地点/时间
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 凤城八路189号西安市政务服务中心(东厅)(办理窗口:市场准入区-A08窗口)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申请条件
单位须持公函或介绍信和查阅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和复印件,或公众个人须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直接在档案查询窗口查阅,档案管理部门应提供企业电子档案的查询服务。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材料形式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必要性
受理标准
来源渠道
填报须知
样/空表下载
身份证
复印件
纸质或电子
复印件1份
必要
正反面复印,在有效期内,加盖单位印章。
申请人自备
可参考空表示例或样表示例
样表下载
介绍信
原件
纸质
原件1份
必要
加盖印章,介绍单位写全称,被介绍人与实际办理人相符。
申请人自备
可参考空表示例或样表示例
样表下载
营业执照
复印件
纸质或电子
复印件1份
必要
核验相关对应信息是否属实。
由政府部门核发
企业提交介绍信出具单位或查询本企业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样表下载
特殊环节
无
办理流程
收费标准
不收费
设定依据
《国家工商总局企业登记档案资料查询办法》第二条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按照《企业法人登记档案管理办法》做好企业登记档案的归档和开发工作。企业登记档案资料的查询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维护档案资料的完整与安全,方便社会各方面的利用。第四条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照管理权限办理企业登记档案资料查询。已经实现计算机联网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对联网区域内企业登记档案资料开展异地查询。第七条 各级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纪检监察机关、审计机关,持有关公函,并出示查询人员有效证件,可以向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进行书式档案资料查询。律师事务所代理诉讼活动,查询人员出示法院立案证明和律师证件,可以进行书式档案资料查询。 书式档案资料中涉及的机密事项,须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方可查阅。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内部审批文书,在办理涉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案件时方可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