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西安市碑林区养老保险经办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城镇参保企业职工及灵活就业人员提供养老保险服务。负责基本养老保险申报、审核、缴纳工作;负责单位及个人账户记录、管理;负责参保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
住所
西安市雁塔北路74号中安大厦六层
法定代表人
职峰
开办资金
101.22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西安市养老保险经办处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23.86万元
30.33万元
网上名称
无
从业人数 26
对《条列》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3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3年,我单位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严格按照单位章程开展工作,无违规违纪情况发生。现将开展业务活动情况报告如下:开展业务活动情况2023年,我单位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认真完成各项目标工作。截至2023年12月底,中心服务碑林区参保企业数2.15万户,参保人数36.70万人,较去年新增参保单位4219户,新增参保人数2.58万人。“陕西养老保险”App注册率63.65%,企业网上服务平台使用率达到98.54%,企业法人授权率达99.70%,企业实名认证率达98.05%。3、截至2023年12月底,中心服务离退休人数3.43万人,年度办理新增退休人员2526人,发放离退休待遇12亿元;退休死亡832人,支付抚恤金、丧葬费3486万元;共调待3.34万人,人均月增112.35元,平均养老金水平达到2923.37元。4、转移接续工作充分运用人社部“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掌上12333App”等线上平台做好机关事业、涉军人员以及居民养老、省外转移等统筹外转移接续工作,截至年底,已办结统筹外转入2740人,转出1420人。5、疑点数据快速核查,通过比对数据、查阅原始档案、邮寄核查函等多种手段对疑点信息进行逐人逐条核实。截至目前,数据稽核2.0模块核查数据595条,已经研判分析,上报完毕。6、定制度、强规范,深化行风建设。制定中心《综合窗口人员服务禁忌》等29项制度,包括员工服务行为规范、经办服务操作规范、投诉处理规范,从中心内部规范上,实现对人员管理、对业务操作的制度约束。7、严管理、提素质,提升人员作风能力。一是注重加强班子自身建设,不断提升依法科学决策水平,民主决策、科学决策。8、严抓党员教育。持续开展宗旨教育,从革命传统、政策形势等方面展开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4人被人社局评为优秀党员,3人被评为优秀党务工作者,9人被评为人社先锋。9、廉政教育常态化。逢会必讲廉政纪律,增强干部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对社会保险基金管理职务犯罪案例进行分析讨论,知边界、明底线。二、取得的主要社会、经济效益1、配硬件、优服务,提升便民服务水平。持续优化服务硬件,不断完善中心经办服务大厅设施,增设电子触摸屏宣传养老政策,印刷各类业务操作单页资料,配备等待椅,提升经办服务体验。积极推行通办业务,努力实现就近能办、多点通办、少跑快办,为参保企业和群众提供便捷的服务流程。2、从宣传渠道入手。更换新公告栏,及时准确的宣传各项经办政策及操作指南。购置电子多功能屏幕,多渠道、多方式宣传经办政策,让政策深入企业深入群众,更好的推动养老保险工作的发展。三、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1、部分流程和制度已经优化完善,在巩固落实上还有缺憾。2、党风廉政工作手法单一,未能完全发挥全部作用。部分干部工作能力尚未完全发挥,经办工作的成效尚未展现。四、下一步工作打算1、全面对标完成年度目标工作任务。2、持续开展干部队伍管理教育整顿,调动干部职工主动性,发挥老带新、新促老的经办传统,形成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激发干事创业活力。3、以群众是否满意,风险是否存在为目标,以业务操作规范,群众满意度为风险防控要求,用心、用情、用力办好每一笔业务,服务好每一位群众。
相关资质认可或职业许可证文明文件及有效期
无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无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