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范围
缴存单位
缴存单位
依法设立的国家机关、事业、企业、民办非企业、社会团体等单位,尚未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的,均可在省中心开户登记缴存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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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单位证照
(1)机关事业单位出具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原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原件或复印件1份(加盖单位公章),尚未发证的提交设立批文原件;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副本原件或复印件1份(加盖单位公章);
(4)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原件或复印件1份(加盖单位公章)。
2、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加盖单位公章);
3、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4、《单位开户登记表》1份(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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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单位提供材料-- -中心受理审核--设立单位账户--打印单位开户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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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省中心综合业务大厅,地址:西安市莲湖区西北一路52号四楼
2.省政务中心业务网点,地址:西安市碑林区长安北路14号陕西省政务中心15、16号柜台
3.省中心城西管理部,地址:西安市莲湖区西关正街92号文化大厦一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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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时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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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单位全称、法定代表人、地址等,所填内容原则上应与单位证照记载的内容保持一致。
2、单位性质、隶属关系、行业类别、经济类型等,所填内容应与填表说明中的类别相符。
3、单位开户银行及账号应提供单位缴纳住房公积金的付款银行和账号。
4、单位首次汇缴年月仅限开户当月或次月。
5、单位开户时应同步开设职工个人账户。单位开户时应同步开设个人账户。
6、单位开户登记后一年内未发生缴存业务的,单位及个人账户均予以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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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省中心提取业务大厅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 9:00至12:00,13:30至17:00
2.省政务中心业务网点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 9:00至12:00,13:30至17:00
3.省中心城西管理部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 9:00至12:00,13:30至17:00
1.客服热线:12329-2
2.业务咨询电话:029-87313669、87314946、87347225
3.业务网点电话:省政务中心业务网点029-88661389
4.城西管理部综合业务咨询电话:029-895433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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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详情后可下载:
单位开户登记表.xls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