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主要从事特种陶瓷加工,该项目有三种产品是属于特种陶瓷(陶瓷雾化芯、氧化铝基板、氮化铝基板)。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陶瓷制品制造 307*,不使用高污染燃料的建筑陶瓷制品制造;不使用高污染燃料的年产150万件及以上的卫生陶瓷制品制造;不使用高污染燃料的年产250万件及以上的日用陶瓷制品制造,(这三项才要做环评报告表),我项目是特种陶瓷都不属于以上几种陶瓷制品,请问是否属于豁免环评手续。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