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第二条 将长兴县林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挂长兴县木材检查总站牌子)更名为长兴县林业服务中心,为长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股级。 第三条 长兴县林业服务中心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 承担对木材生产、加工、销售等场所监督检查等行政辅助工作。 (二) 承担对非法侵占破坏林地、非法猎捕野生动物、盗伐滥伐林木、违反野生动植物保护、违反湿地保护、违反森林病虫害防治和森林植物检疫、非法运输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查处行政辅助工作。 (三) 承担对野生动物运输证件、森林植物检疫证件查验及违法运输案件查处等行政辅助工作。 (四) 承担林地征占用勘察、设计以及涉林调查等相关技术支撑工作。 (五) 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3157241-41486-285-下属单位
负责人姓名和职务:
苗越
公开电话:
0572-6202661
投诉电话:
0572-6202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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