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待所管理办法
招待所管理办法
为了提高对招待所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结合资产与后勤处的实际情况,
学院决定对招待所实行目标管理,责任与职工挂钩,特制定本试行办法。
一、岗位职责
(一)所长(代理所长)岗位职责
1.
在资产与后勤处领导下,全面负责本所工作,布置任务、处理日常事务、
总结工作。
2.
督促、检查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并按期对工
作人员进行考核。
3.
检查设施及日常用具,若发现破损、短缺,及时汇报,保证学院资产的安
全、合理地使用,确保固定资产保值、增值。
4.
做好对客人的安全宣传和教育工作,预防和杜绝事故的发生。
5.
管理好招待所的收发物品和帐目;掌握客人的流量;按时催缴各种款项;
按月清理收入并上缴财务。
6.
认真听取客人的意见和反映,
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汇报。
7.
对招待所的安
全和综合治安负责。
(二)服务台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1.
接待好客人,为其介绍房间的床位、设施和收费标准。
2.
负责对客人按规定登记、收费,并安排好房间,填写旅客住宿通知单,通
知客房服务员将客人引进房间。
3.
负责服务台前厅、底楼房间、走廊、盥洗间、厕所、门前绿化带等区域的
清洁打扫及保洁工作。
4.
负责观察出入人员是否是当日住入招待所的客人,对来访的人员要问清来
意,方能上楼。
5.
负责对客人打电话按规定登记、收费或通知客人接听电话。
(三)客房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1.
负责房间、
走廊、
楼梯、
盥洗间、
浴室、
会议室等区域的清洁打扫工作。